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通知》。2014年11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国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企新兴南京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证监许可[2014]1164 号)文件。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4 年10 月15 日召开的2014 年第53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获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向中企新兴南京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等六名交易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二五三厂)68.48%股权。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收到<关于不予核准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企新兴南京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2)。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