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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净化槽管理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5  来源:村镇水环境  浏览次数:230
核心提示: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政府部门提出关于水资源保护上将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水十条”为抓手,解决群众最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水污染问题。
     “环保”早已成为社会经久不衰的重要议题,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政府部门提出关于水资源保护上将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水十条”为抓手,解决群众最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水污染问题。
 
     虽然说通过“十二五”的努力,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但是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环境需求相比,仍然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面源污染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部分支流污染严重,部分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水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者接近上限,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针对政府及城镇人民对于水污染防治的强烈需求,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可更加有效解决生活污水排放的问题。分散式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周期更短、投资规模更小,就地即可处理污水。
 
     其中,“净化槽”就属于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中的一种,它在日本得到了广泛应用。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就研制出可用于处理粪便污水和生活杂排水的家用净化槽,净化槽的出现,使日本所有不同地区的生活污水治理变为可能,极大的促进了日本水环境的改善和水资源循环的形成。
 
    净化槽的特点
    1、占地少,兼容原有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施工周期短,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升级改造排污处理系统并正常运营。
 
    2、改造后的处理系统同时具有三方面的功能:在保持原有排水系统的情况下、系统又具有污水收集、处理功能同时又可回用。
 
    3、安装简单,使用灵活。由于净化槽外可模块化,可依外部环境的要求不同而改变尺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其安装位置,并且其使用数量可随处理水量及处理负荷的变化而随时增减。
 
    4、使用自动化操作,运营维护简单、即便设备出现故障也无需开挖,只需抽干池内的污水即可维修设备排除故障。
 
    5、污泥产量少,可大大减少污泥的产量,降低污泥处理的费用,节省因污泥处理的占地和能耗。
 
    相关法规
    因为净化槽在日本是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补充,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支撑和规范着净化槽技术在日本的广泛应用。
 
    1、与净化槽有关的法律
 
    在日本,与净化槽有关的主要法律包括《净化槽法》、《建筑标准法》、《废扫法》等。
 
    《净化槽法》于1983年颁布,明确规定了净化槽的制造、安装、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规定了净化槽清扫企业的许可制度,以及净化槽安装维护专业技术人员(净化槽设备士、净化槽管理士)的国家职业资格。2001年修订的《净化槽法》明确规定,污水不能汇入集中处理系统,新建建筑物有义务安装合并处理净化槽(粪便污水与杂排水合并处理),原则上禁止继续安装单独处理净化槽(单独处理粪便污水)。
 
    《建筑标准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净化槽处理能力的要求、净化槽的结构、与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型式认证等内容。
 
    《废扫法》中则明确了净化槽污泥处理方面的规定。
 
    2、净化槽的技术标准体系
 
    日本早在1969年实施的建筑基准法中就规定了净化槽的构造标准,此后在使用过程中又进行了多次修订和补充。《净化槽构造标准及解说》中除了对净化槽的构造标准进行详细解说外,还对负荷计算、设备选择、施工安装、维护管理等内容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为了严格执行《净化槽法》的相关规定,日本环境省也颁布了一系列净化槽法实施规则,明确了净化槽维护检查技术标准、清扫技术标准、使用准则、净化槽施工技术标准等。
 
    3、净化槽的认证体系
 
    净化槽分为工厂生产型与现场制作型两类。日本的《建筑基准法》规定,对于日本国内生产的净化槽或在国外生产返销日本的工厂生产型净化槽设备,需在产业化生产前向国土交通大臣提交净化槽型式认定申请。通过型式认定并获得型式认定证书后才准予生产和上市出售,型式认定的有效期为5年。对于不符合上述净化槽构造标准的新开发的净化槽产品,需要进行净化槽性能评价。性能评价实验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性能评价结果合格后即可获得大臣认定。对于不符合上述构造标准的净化槽,取得大臣认定后同样可以获得型式认定,并进行生产和出售。
 
    4、净化槽性能评价制度
 
    净化槽的性能评价依据《净化槽性能评价方法及细则》进行,它对净化槽性能评价所采用的原水水质、环境温度、评价周期、水量变化系数、合格标准等均有明确规定。
 
    净化槽的性能评价分为现场评价实验和恒温短期评价实验。现场评价实验在净化槽的设置现场进行,根据现场条件,环境温度与进水水质会有一定波动,实验周期为48周。恒温短期评价实验是在环境温度、原水水质、进水流量可以调整的实验室内进行。实验分为恒温设计负荷实验、低温设计负荷实验、恒温短期负荷实验三个阶段,一般评价实验的周期为污泥驯养时间+16周。恒温短期评价实验的优势在于精度高、实验结果真实可信、可以大幅缩减实验周期等。根据评价实验的结果,由专门委员会审查后出具性能评价报告,合格的产品可以获得大臣认定。性能评价的费用由设备生产商负担。
 
    净化槽认证体系和性能评价体系的建立保证了上市产品的质量和可靠的处理效果。
 
    5、净化槽补贴制度
 
    除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外,为了推动净化槽的普及,从1987年起日本大力推行了净化槽辅助金制度。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净化槽的安装和更换(由单独处理更换为合并处理)的使用者给予一定的补助金。补助金额及补助方式等根据行政区的不同有所差异,但经过补助后净化槽使用者负担的平均费用基本上不超过公共排水系统使用者每月所缴纳的排污费。部分城市和地区还对检修维护费用、清扫费用、污泥处理费用等日常运行费用进行补贴。
 
    组织机构
    日本净化槽管理的组织机构是置于全国各类污水处理统一管理的框架之下的。如表1所示,依据《下水道法》和《净化槽法》,日本对集中污水处理、村落排水设施、家庭水处理设施的种类和各级政府管理职能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管理模式
    在日本,净化槽的管理模式可认为是一种使用者自主设置,委托专业公司管理的独特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使用者的自主性是受法律约束的,即依据《净化槽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安装使用净化槽是使用者的义务;而委托专业公司管理几乎是必须的,因为依照法律,使用者不可能具备自主进行设施管理的条件。因此,实现这种管理模式的基础是日本社会所形成的净化槽技术服务体系。净化槽生产、安装、维护在日本已经形成了一个行业,并建立了全国净化槽协会、全国净化槽联合会这样的专业性协会和培训机构,在开展净化槽技术的研究、推广、宣传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每年都为该行业培训出足够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关键词: 净化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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